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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2月26日,市安委会印发《商洛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全面部署我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充分结合我市实际,在省上实施方案基础上,增加了三部分内容:一是人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单一包联责任行动,明确了落实包联责任人职责、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用好安全监管平台3条具体措施;二是增加了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行动内容,明确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预案管理体系、建强应急救援力量3条具体措施。三是将省上实施方案里属地党委、政府、部门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帮扶指导3条措施细化成10条具体内容,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施方案包含13大行动,细化为40项具体工作。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红线意识更加强烈,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提升,“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促发展”的主观能动性显著增强,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实施方案要求,2024年底前要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要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建立形成一批制度性、示范性成果,2026年底前要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运行机制。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本县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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