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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彩网_沙巴体育app-唯一官网: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体彩网_沙巴体育app-唯一官网:2023年粮食生产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中国体彩网_沙巴体育app-唯一官网:2023年粮食生产扶持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体彩网_沙巴体育app-唯一官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

中国体彩网_沙巴体育app-唯一官网:2023年粮食生产扶持办法(试行)

为充分调动我县农民种粮积极性,稳步扩大粮食种植规模,实现粮食稳定增长,粮食安全有效保障,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底线,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科技支撑,综合扶持,据实奖补”的原则,充分调动农户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种粮积极性,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切实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粮食包括小麦、玉米、水稻、马铃薯、红薯、大豆、油菜、花生、芝麻等粮食及油料作物。2023年粮食生产扶持范围为县域内实际种植小麦、玉米、水稻、薯类(马铃薯、红薯)、大豆、油料(油菜、芝麻、花生)六大类粮油作物的农户及各类经营主体,扶持项目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良种补贴、农资补贴、耕作费补贴、示范点及田间配套设施建设补助、农机具购置补贴、粮油作物保险保费补贴七项,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多项补贴。

第二章  扶持办法

第三条 扩大粮食作物种植面积

(一)遏制耕地撂荒行为。以遏制耕地撂荒、最大限度挖掘耕地保供能力为目标,以土地确权登记面积为基准,对不改变耕地用途用于农业生产的耕地,按照2023年中央和省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进行扶持,对已退耕还林(草)和弃耕撂荒的耕地不予补助。凡镇村干部违规对已退耕还林并享受退耕还林补贴和弃耕撂荒地块申报、发放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补贴的,一经查实,由镇村追回补贴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二)鼓励撂荒地复垦种粮。镇村要加大撂荒地整治力度,坚决杜绝随意弃耕撂荒承包地行为。对土地承包人确实不愿耕种的,由村组负责与承包人协商,将土地流转给他人用于种粮后,按照“谁耕种谁享受补贴”的原则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第四条 扶持小麦生产。对种植小麦的,每亩给予良种补贴70元、农资及耕作费补贴130元。

第五条 扶持油料(油菜、花生、芝麻)生产。对种植油菜、芝麻0.3亩以上的,每亩给予良种补贴100元;种植花生0.3亩以上,每亩给予良种补贴150元。

第六条 扶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对达到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标准的,整合中省补贴,每亩给予良种及农资补贴250元;对纯种玉米每亩补贴50元,纯种大豆每亩补贴100元;对未达到带状复合种植标准的套种玉米、套种大豆,参照纯种玉米补贴标准予以补助。

第七条 扶持薯类生产。对种植马铃薯、红薯0.5亩以上的每亩给予良种补贴50元。

第八条 扶持水稻生产。对水稻种植每亩给予良种补贴200元。

第九条 加强粮油作物高产示范点建设

由县农业农村局在全县开展粮油作物高产示范点建设,总结推广粮油作物优质高产生产技术。对示范点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耕地费全额补贴。对示范点内村集体或大户流转的地块,适当给予土地流转费补助。示范点建设所需的农机具,由农户或经营主体自愿购买,按本办法第十一条标准进行补助,确需的特殊机械由县农业农村局予以采购。对示范点建设所需的水、电、路、渠、井等配套设施通过工程措施给予解决。

(一)在全县建立2个以上不少于100亩的小麦高产示范点,示范推广小麦新优品种、配方施肥、精量播种、绿色防控、机械化等五项技术。

(二)在全县建立2个以上不少于100亩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点,示范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三)在全县建立2个100亩以上的马铃薯高产示范点,示范推广“间作套种、脱毒种薯、垄沟种植、配方施肥、地膜覆盖、水肥一体、绿色防控、种薯繁殖”等八项技术。

(四)在全县建立2个50亩以上的油稻轮作示范点,探索油菜及富硒水稻增产增效技术。

(五)在全县建立2个20亩以上的红薯高产示范点,示范推广温床育苗、移栽繁殖、高垄覆膜、有机栽培等四项技术。

(六)在有关镇办建立4个小麦、玉米、马铃薯新品种筛选试验田。

第十条 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对实际种植的玉米、小麦、薯类(马铃薯、红薯)、大豆、油料(油菜、花生、芝麻)、水稻等粮油作物,参照《中国体彩网_沙巴体育app-唯一官网:2022年小麦、玉米、马铃薯、油料作物政策性保险统保工作实施方案》,在中央和省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基础上,由县上统一据实投保,农户自交保费由县财政全额补贴。

第十一条 提高农业机械化生产水平

对当年新购置适用我县耕、种、收、脱粒、烘干等国家补贴农机具的,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再按购机发票基准价补贴20%。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改局、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生产扶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扶持办法审定、资金筹措、总体协调等事项。在县农业农村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扶持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做好政策宣传、示范推广、面积统计、登记造册、验收公示、资金兑付等工作。

第十三条 加大资金筹措。本办法预算扶持资金4000万,其中:县农业农村局争取项目资金1000万元,衔接资金筹措1000万元,县财政局预算2000万元。

第十四条 严格补贴程序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各镇办负责,村委会落实,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按照“村社造册公示,镇办验收公示,部门核查公告,一卡通直接兑付”程序予以实施。

(二)种粮补贴。按照“随种植、随登记、随验收、随兑付”的办法,在作物出苗后,由镇村(社)逐户逐地块造册登记、审核、公示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以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补贴,由镇办负责成立验收组,逐村(社)验收,并在镇办公示栏公示10天无异议后,以镇办文件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财政和乡村振兴部门组成联合核查组进行核查,核查完成后,将补贴花名册在政府网站公示10天,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统一将资金打入农户一卡通账户;对涉及统一供种的,由镇村统计供种需求,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财政资金相关管理要求做好种子统购统供。对示范点、品种筛选试验田及必要的农田配套设施建设,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三)农机具补贴。由补贴对象持购机发票,按农机具购置补贴程序予以上报。

第十五条 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据实奖补”的原则,切实遵守财政涉农资金有关管理办法,压实资金申请、使用和管理责任。强化镇办主责,抓好造册登记、审核验收、公告公示等重点环节,坚决杜绝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资金效益最大发挥。

第十六条 强化考核奖励。将粮食生产纳入镇(办)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小麦、玉米、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马铃薯四类作物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基准分100分,超任务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其中:小麦生产基准分值为20分,超任务加分最高不超5分;玉米生产基准分值为40分,超任务加分不超10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基准分值为30分,超任务加分不超过10分;马铃薯生产基准分值为10分,超任务加分不超过5分。

(一)小麦生产考核及奖惩。对完成任务的镇(办),赋基础分20分,每超任务1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对未完成任务的,按实际完成率乘以20计分。同时,对于完成任务的镇(办)进行奖励,任务内部分每亩奖励3元,超任务部分每亩奖励20元,未完成任务的不予奖励。

(二)玉米生产考核及奖惩。对完成任务的镇(办),赋基础分40分,每超任务1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对未完成任务的,按实际完成率乘以40计分。同时,对完成任务的镇(办)进行奖励,任务内部分每亩奖励2元,超任务部分每亩奖励10元,未完成任务的不予奖励。

(三)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生产考核及奖惩。对完成任务的镇(办),赋基础分30分,每超任务1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对未完成任务的,按实际完成率乘以30计分。同时,对完成任务的镇(办)进行奖励,任务内部分每亩奖励3元,超任务部分奖励每亩10元,未完成任务的不予奖励。

(四)马铃薯生产考核及奖惩,对完成任务的镇(办),赋10分,每超任务1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对未完成任务的,按实际完成率乘以10计分。同时,对完成任务的镇(办)进行奖励,任务内部分按每亩2元奖励,超任务部分按每亩10元奖励,未完成任务的不予奖励。

(五)上述奖励资金可用于镇村粮食生产工作经费。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至2023年12月31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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