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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定全县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健康山阳战略实施;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县卫生健康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县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订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促进医疗与旅游、体育、食品和互联网等行业深度融合。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市药品增补目录的县级增补目录,制定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负责传染病防制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行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标准;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八)贯彻落实中省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家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十三)组织拟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四)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录。

(十五)制定全县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卫生县城、卫生村镇和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城乡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开展健康细胞创建活动,实施农村改厕和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城乡卫生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十六)承担全县保健工作宏观指导,负责在山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负责县级保健对象重要医疗保健任务的协调和指导。

(十七)承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协调机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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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中国体彩网_沙巴体育app-唯一官网:南大街

办公电话:0914-8321918

   编:726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夏季(71-8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领导
李晓青   局长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办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察机关工作制度、重大决策、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把关、安全生产、议(提)案办理、综合协调、机关后勤保障、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和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金的办理工作。制订卫生健康社会宣传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重大主题、重大典型宣传,文化建设;制订机关新闻发布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媒体联络、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联系方式:0914-8321918,负责人:王建生
(二)医政医管股(加挂中医管理股、“医改办”牌子)
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医疗卫生工作规划、规范技术标准;负责全县药品“三统一”工作计划拟定、相关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及督查考核,负责医政、医改、新农合组织与实施。负责中医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拟定,医药科研及医学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工作;负责医药卫生专业机构和人员的执业准入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系统科技工作;承办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招生、征兵体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支医(支农)、扶贫下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质量安全及干部保健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村级卫生室做好医疗卫生工作。组织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协调、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工作,推动老年人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开展,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联系方式:0914-8328318,负责人:王忠诚
(三)公共卫生管理股(加挂“卫生应急办公室”牌子)
负责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的管理、督导、考核及评价;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协调、处置、评估及上报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联系方式:0914-8328306,负责人:朱涛
(四)人事股
负责拟订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资福利、职称晋升、聘任、干部考核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干部的继续教育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协助上级开展卫生系列资格考试和卫生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承办医师、护士注册及其变更等工作;负责局管权限干部考察、选拔、任免、调配工作;负责局属事业单位职工劳动伤残鉴定的审核报批工作。联系方式:0914-8328098,负责人:刘青
(五)规划发展与信息股
负责拟定全县卫生健康中长期规划和项目规划计划;负责全县本系统项目前期有关手续办理;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已下达项目的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验收、决算审计等工作;负责镇(街道)卫生院的绩效考核、财务报账、财务核算、药品“三统一”结算、工资拨付、财务报表、财务审核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制定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本系统网站的规划、管理、维护及更新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信息的收集、分类、整理及发布工作;负责卫生健康重要指标、基础数据的调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机关网络、电脑维护工作。规划发展股联系方式:0914-8883363,;信息股联系方式:0914-8382752,负责人:祝希兰
(六)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负责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指导和督促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全县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并组织考核、评估;指导基层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全县再生育指标审批、病残儿鉴定申报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承担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和统计上报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家庭各类奖励优惠政策的审核、公示及上报工作;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的落实;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负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生育全程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拟订影响妇女儿童健康和导致出生缺陷危险因素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联系方式:0914-8321171,负责人:暂无
(七)法监股
负责卫生计生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性规章;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等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医疗市场的监管,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承担本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复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单位和个人的计划生育鉴定工作。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联系方式:0914-8326860,负责人:张炜
(八)爱卫综合股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爱国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和规划本县的爱国卫生工作,拟定爱国卫生运动年度计划及长远规划,指导、协调、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履行所承担的爱国卫生职责和任务,对社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比;组织、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爱国卫生活动和全民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除“四害”活动;牵头组织开展细胞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街道、卫生镇、卫生社区、卫生村、卫生单位活动;在农村开展改水、改厕的项目实施、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爱国卫生工作。联系方式:0914-8383860,负责人:席多民
机关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